一、 因應114年教育部「高等教育深耕計畫-主冊計畫」將於114年12月31日結束本年度計畫執行,為使經費妥善運用,將於12月19日(五)回收114年所有未使用之經費,逾此日期(114年12月20日至114年12月31日)須辦理活動或支付相關費用等,本計畫將不支應,擬請各計畫執行單位自籌經費。
二、 經常門-國外差旅費、業務費、專任助理人事費及114年年終獎金:請務必於12月19日(五)下午5時前完成支出憑證單製作並送達主計室,以利核銷作業。
三、 兼任助理、工讀生及臨時工經費之核銷日期不在此限,將依校內人事系統期程辦理。
四、 114年經費保留申請條件說明如下:
(一)主冊計畫經常門及資本門經費,若已發生權責關係(契約責任),且確定無法於12月19日(五)前辦理核銷者。
(二)「主冊-客家學院師資」、「主冊-跨域彈性修業試辦計畫」、「主冊專章-國際化行政支持系統」、「主冊專章-資安強化」及「研究中心計畫」等屬教育部指定專款專用計畫經費者,未使用完畢需辦理保留者。
(三)上述申請案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填妥保留表(如附件)送至本計畫辦公室彙整,以專案陳報教育部辦理經費保留事宜。
(四)若教育部提前來文要求陳報經費保留,則本校將依教育部規定期限辦理,請各單位預先備妥相關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