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高等教育深耕計畫-主冊計畫(含專章)、研究中心」112年度經費回收等事宜,相關說明如下:


一、因應112年教育部「高等教育深耕計畫-主冊計畫」將於112年12月31日結束本年度計畫執行,為使經費妥善運用,將於12月20日(三)回收112年所有未使用之經費,逾此日期(112年12月21日至112年12月31日)須辦理活動或支付相關費用等,本計畫將不支應,擬請各計畫執行單位自籌經費。

二、經常門-國外差旅費、業務費、專任助理人事費、112年年終獎金:請務必於12月20日(三)下午5時前完成支出憑證單製作並送至主計室。

三、兼任助理、工讀生、臨時工經費核銷日期不在此限,將依校內人事系統期程辦理。

四、112年經費保留申請條件說明如下:

(一)主冊計畫-經常門、資本門已發生權責關係(契約責任)者,並確定無法於12月20日(三)前辦理核銷者。

(二)「主冊計畫專章-國際化之行政支持系統、學校推動資安強化」、「研究中心計畫」為教育部指定專款專用計畫經費,經費未使用完畢需辦理保留者。

(三)上述申請案請於112年12月31日前填妥保留表(如附件)送至本計畫辦公室彙整,將專案陳請教育部辦理經費保留事宜。

(四)若教育部提前來文,要求陳報經費保留,則本校將依教育部部定日期辦理,請各單位先行準備資料。